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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szb/2022-00002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史志办 公开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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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国办公开办统一规定和省、市公开办部署,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几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 suqian.gov.cn)、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宿迁史志http://szb.suqian.gov.cn)、宿迁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南湖路1号,邮政编码:223800,联系电话:052784368386,电子邮箱地址:sqnj2010@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舆论监督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促进作用2021年,我办主动公开信息182条,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25条,通过部门网站发布概况类、政务动态党史宣传等信息157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处室和一名联络员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办日常工作考核考评,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

(三)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严格审核发布流程,所有信息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发布,保证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把工作环节,确保信息公开准确。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县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指导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办未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由于我办没有行政执法职能,因此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0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专门培训较少,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主要以工作动态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内容较少;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回应社会关切还不够。

下一步,我办将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提升主动公开意识,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在规定时间节点前通过网站等多种媒体和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是强化考核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办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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