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等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中共宿迁市委党史工办(市政府史志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中共宿迁市委党史工办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南湖路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68361,电子邮箱:sqnj2010 @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本职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主要做法是: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的办理机制,确保做到及时、合规、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调整了报送方式和报送途径,实行内网报送,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重新编制指标,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开范围和目录,更加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二)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一是始终把“网上宿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提升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二是积极探索政务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的新渠道,充分利用“网上宿迁”网站、“宿迁史志”网站与“宿迁史志”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网站、微博、微信 “三位一体”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三)切实加大考核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平时考核体系。把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性考核相结合,加大督查频率和力度。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本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包括信息公开指南0条,信息公开制度5条,机构领导信息1条,机构职责信息0条,政策法规1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信息5条,人事信息1条,工作动态47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完整、真实。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7年度,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为公民毛女士要求获取“宿迁市史志办2017年政务公开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的申请。 我办于2018年1月12日受理并答复,通过宿迁市史志办官方网站公开。
本年度我办未收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1.推进“五公开”情况
我办在“五公开”中,重点在“三进三帮”及扶贫工作中做到及时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在今年的“三进三帮”和挂村包户工作中,我办在进行相关扶贫走访工作后,及时将扶贫情况文字及图片上传到“宿迁史志”网站中,并发布到“宿迁史志”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同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市委办、市政府办信息处。
2.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办在网站、微博、邮箱等收到相关业务咨询、意见建议等材料时,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将材料批示给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能及时查阅相关资料、进行研究,及时回复咨询人。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本年度没有与我办相关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办没有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办没有相关情况。
三、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我办认真研究《宿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要点及时贯彻落实。成立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组长孙正龙,副组长仓中华,成员为各处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由陈升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智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市委党史工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和落实市委党史工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我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公务员年终考核重要指标,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四、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办认真制定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开通了部门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将应该公开信息上传至新闻媒体,上传“网上宿迁”信息公开模块,每月定时将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送市档案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于10月参加市政府办组织的“宿迁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赴西北政法大学参加学习,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对今后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范例。
五、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有利于民主信任的发展,凡是社会公众想了解的政府信息内容,只要不违反保密法律,政府就有义务提供,凡是政府掌握的对决策产生影响的社会公众信息也应当主动公开,这样才能提高政府内外沟通效率。因此,建立政府与公众有关政府信息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才能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知情权的实现,促进公民参与政府管理和科学决策。
由于我办加入市政府政务公开考核体系不久,相关经验依然缺乏,还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对于是否应该公开信息的范围存在一定的模糊,对于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政务公开考核监督体系尚未成熟等。接下来,我办将严格对照《宿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展开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落实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应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要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在内容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多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完善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拓宽广大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二是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申请人要求的内容、形式进行答复;三是拒绝答复的理由应该正当、充分,并严格以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范为依据。
3、加大监督与考核力度。一是细化工作考核制度规范,制定详细的工作考核项目表,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和公布;二是建立细化的社会评议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挥社会评议对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等内容纳入责任追究体系,推进实质问责。
4、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对具体的工作人员要经常进行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提高信息公开的力度,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网上宿迁”部门信息公开模块、“宿迁史志”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搭建微窗口、微资讯、微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并及时向市档案局、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的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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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市委党史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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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务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务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单位负责人:孙正龙 审核人:陈升山 填报人:李智
联系电话: 84368361 填报日期:2018.2.12
注:本表有关指标说明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