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是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处级,挂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党史、地方志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编纂工作。
(二)对公开宣传的党史、地情资料进行政治把关,核准史实;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重要革命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的调查预审、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党史、地方志理论和有关专题的研究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
(三)组织开展党史、地方志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四)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及地方综合年鉴等重要文献。
(五)指导各县(区)、有关部门的党史、地方志编纂等业务工作,指导市新四军研究会的工作。
(六)组织对党史、地方志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县(区)志、部门志、专业志稿的评审、验收及出版管理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负责全办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文字、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办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承担室务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的事务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办干部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党群、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同开展基层党史、地方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党史处。负责征集地方党史资料,编写地方党史和相关党史书刊,组织开展党史理论研究;负责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研究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县(区)党史部门开展党史编研业务;参与地方党史编研成果的审核工作;利用党史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搜集整理地情资料,宿迁史志微博、微信公众号;参与组织有关重要革命历史纪念活动,负责指导党史、地方志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指导市新四军研究会工作,组织有关学术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重要革命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的调查预审、管理利用工作。
(三)方志处(年鉴处)。负责组织地方志书的编纂出版,整理旧志;负责指导县(区)及部门志、专业志、乡镇志的编纂工作;参与组织有关志稿的评审;开展方志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有关学术活动;负责组织《宿迁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对县(区)及部门(专业)年鉴的编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年鉴理论研究和读鉴用鉴活动;开展有关地情信息方面的咨询工作;利用年鉴、市情资料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如下:
李 军同志: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
张克军同志:负责党史、信息宣传、改革创新、法治建设、政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等工作,协助李军同志抓好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分管党史处、综合处,联系宿迁市新四军研究会。
李国成同志:负责地方志、向上争取和策应扶持、服务实体经济(招商引资、帮办服务)、作风建设、财务管理、“挂村包户”、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保密、文明城市长效建设、档案、工青妇等工作,分管方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