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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目调整应该贯穿志书编纂始终

时间: 2013-10-31 00:00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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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编纂,篇目为纲。因为志书篇目设置在门类、分类、归属、排列等方面都有其特殊的要求。也可以说,篇目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志书的质量。一旦篇目出了问题,内容就会出现紊乱,甚至会乱成一团。

我们《宿迁市志》篇目初稿拟定于去年2月,总体框架和篇、章、节、目间无不凝聚着拟稿者的艰辛劳动和聪明智慧。但是,由于志书具有记述的内容面广、线长、量大的特殊性,任何一部志书篇目的设置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都有一个反复讨论、修改、打磨的过程。因此我们的志书篇目自去年成稿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史志办领导舍得花精力、花时间,多次组织市志编修人员,对篇目初稿进行反复修改、调整,迄今已四易其稿。与前三稿相比,现在市志篇目的框架和内在质量都成为有非常明显的改观的“升级版”。譬如,原稿中没有凸显我们宿迁地方特色的洪泽湖、骆马湖两大湖泊和享誉海内外的洋河酒、双沟酒两大名酒。现在这两大湖泊、两大名酒都独立设篇。篇的体量大,容纳的内容多,当然也夺人眼球。这样,志书出版后只要打开篇目,就能看到宿迁的地方特色。再如,一稿第一篇建置沿革下面设宿迁市(县级)作为一节,我们认为不妥;第二稿又将此节宿迁市(县级)改为宿迁县,研讨中我们认为仍不合适。因为宿迁市(县级)和宿迁县都替代不了后来的宿豫县和现在的宿豫区,第四稿中已经将这些替代不准的条目删除。还有,就是条目的概念定义问题。二稿人物篇第一章第二节设罪恶人物,罪恶人物因概念外延太宽、定义不准、界限不明,在第四稿已经得到纠正。

显而易见,我们志书篇目在结构和具体内容的调整上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这个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就我们目前形成的第四稿而言,绝非无懈可击,还有修订、打磨、调整的空间。根据史志办的工作安排,下一步,我们除了继续组织本办编修人员进行篇目研讨,还要分别请本市和省方志界资深专家参与我们的篇目研讨……我举双手赞成这种安排。这主要是通过对方志理论、业务的学习、研讨,特别是通过两次到南方对方志工作的考察、学习和思考,我对方志的编纂,尤其是对方志篇目的调整,有了新的认识。

一、志书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篇目调整的长期性。地方志写的是百行百业,而且是从事物的发展源头上写其沿革、发展和变化的历程,故又被称为地方百科全书。因此,篇目的门类是否齐全、分类是否合理、归属是否得当、体例是否完备等一系列问题,都必须时刻萦绕在我们编纂人员的心头,要在篇目的调整中编纂志书,在志书的编纂中调整篇目。我们每一个编纂人员都不要指望篇目调整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的篇目调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反复审视篇目,直至志稿编纂成书。

二、反复推敲,不厌其烦地搞好篇目调整,是修志人员的职责所在。地方志是资政的,存史的,育人的。作为编修人员,我们要本着对方志事业、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搞好篇目调整。我国自1987年启动第一轮修志工作以来,因篇目出现问题导致内容混乱被专家、学者提出公开批评的志书早有所闻。就以山东省《高青县志(1978-2004)》为例。该志书于2005年出版后,就被人家挑出篇目中存在归类不当、概念混淆、层次不清和章节同名等差错达十几处。还有浙江《平阳县志》,因篇目和内容差错太多,已被推翻,重新编修。这些教训对于我们这些后来者来说都是车前之鉴,我们对篇目必须逐字推敲、反复打磨,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再说,篇目讨论、调整的过程也是方志理论和业务学习的过程,这对我们这些修志经验不足者来说,更为重要。

三、篇目调整后要及时通知承编单位并尊重承编单位的调整意见。我们一旦发现篇目中的毛病,都应该把调整后的篇目及时通知承编单位,这样才能少走弯路。我们给承编单位的篇目有的已被承编单位调整。从收上来的初稿看,凡是被调整的篇目,都有一定的道理,因此应该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即使调整失当,我们也要心平气和的与他们沟通,共同选择合适的篇目。

以上三点,仅是我的粗浅认识。我同时认为,篇目调整的范围应该越来越小越好。 (高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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