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是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处级,挂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党史、地方志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编纂工作。
(二)对公开宣传的党史、地情资料进行政治把关,核准史实;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重要革命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的调查预审、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党史、地方志理论和有关专题的研究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
(三)组织开展党史、地方志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四)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及地方综合年鉴等重要文献。
(五)指导各县(区)、有关部门的党史、地方志编纂等业务工作,指导市新四军研究会的工作。
(六)组织对党史、地方志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县(区)志、部门志、专业志稿的评审、验收及出版管理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