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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szb000000/2024-00001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史志办 公开日期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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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 suqian.gov.cn)、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宿迁史志http://szb.suqian.gov.cn)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南湖路1号,邮政编码:223800,联系电话:0527—84368386,电子邮箱地址:sqnj2010@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让社会各界了解史志、关心史志、支持史志,有力地促进了史志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机构领导、规划计划、重点工作等信息,每月按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和市档案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登记表和相应文本,实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2023年,我办主动公开信息190条,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15条,通过部门网站发布要闻转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网络普法等信息175条。

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准确、无误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件,无上年结转,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宿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工作流程》,坚持“谁制定、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信息正式提交发布前,对每一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内容规范、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网站集约化和内容信息建设要求,持续加强“宿迁史志”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实现信息数据、服务、应用互融互通。一方面,优化网站功能,动态调整公开目录,完善查询内容,力求分类更科学、查询更方便。另一方面,加强新媒体建设,安排专人负责运营维护工作,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方便读者快速浏览信息内容,起到很好的传播效果。

通过宿迁史志网及时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方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还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加大对史志人员政府公开工作的培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对新媒体的研究,努力采取更多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政府信息,提升信息内容的可读性。同时,与技术人员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完善并拓展互动交流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产生和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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