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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人民政府史志工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szb/2020-00001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史志办 公开日期 2020-01-31
文号 关键词 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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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宿迁市人民政府史志工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月31日)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国办公开办统一规定和省、市公开办部署,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人民政府史志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几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 suqian.gov.cn)、宿迁市人民政府史志工作办公室网站“宿迁史志http://szb.suqian.gov.cn)、宿迁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人民政府史志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南湖路1号,邮政编码:223800,联系电话:052784368326,电子邮箱地址:sqnj2010@126.com)。

一、  总体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开展新《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2019年,我办主动公开信息178条,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108条,通过部门网站发布概况类、政务动态等信息114条。

(一)完善组织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日常工作。我办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分管领导直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配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二)健全公开机制。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分别印发《宿迁市人民政府史志工作办公室政务公开制度》《中共宿迁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办理流程;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办日常工作考核考评,增强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我办全体人员政务舆情防控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做好政策解读。认真做好政策简明问答工作。利用“宿迁史志”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平台,发布学习贯彻《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系列问答。

(四)规范平台建设。组织全体人员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研究,特别是分管领导、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反复学习、深入学习,细致研读新条例精神,确保弄懂弄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新条例各项规定得到严格落实。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丰富网站信息资源提高网信息资源利用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我办未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由于我办没有行政执法职能,因此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原则和处理程序办理。2019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严谨规范。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办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经过自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主要表现在,决策、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水平还不够高,政策解读方式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决策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在本部门网站开设决策公开专栏,定期就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及时公开决策草案和依据,提升政策落实水平。强化意见征集,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征集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二)形式多样解读政策法规。强化各类媒体合作,灵活运用各种新媒体,通过图片图表、视频音频、H5、微电影等形式,更加直观、全面的解读政策法规,让群众更容易掌握各项政策,提升政策落实成效。

(三)规范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线上申请渠道,专职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至少登录一次“宿迁市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查看是否有依申请公开申请。畅通线下申请渠道,对邮寄和当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登记、转办、答复、送达等,提高工作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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