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党史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60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和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我市拟推荐全省党史部门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省党史部门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中共宿迁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二、全省党史部门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韩朝晖 中共宿迁市宿豫区委党史工作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12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委党史工办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电话:0527-84359012、84368386(传真)。
通信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便民方舟1号楼708房间、宿迁市宿城区南湖路1号244房间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宿迁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